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
壎芵p
子宮頸普查計劃

[主頁] [圖像版本] [English] [簡体版] [網頁指南] [搜尋]


子 宮 頸 細 胞 檢 驗 是 為 一 般 婦 女 而 設 的 。 子 宮 頸 內 出 現 病 變 時 可 能 不 會 有 任 何 病 徵 或 引 起 任 何 痛 楚 , 所 以 應 該 在 這 些 病 變 發 展 成 為 癌 症 之 前 加 以 處 理 。

曾 有 性 經 驗 而 年 齡 介 乎 25 歲 和 64 歲 之 間 的 婦 女 , 無 論 是 單 身 或 已 婚 , 都 應 該 定 期 接 受 子 宮 頸 細 胞 檢 驗 。 如 果 你 已 經 超 過 64 歲 而 以 往 從 未 接 受 過 子 宮 頸 細 胞 檢 驗 , 或 是 不 肯 定 的 話 , 你 應 該 和 你 的 醫 生 商 討 接 受 一 次 檢 驗 。 即 使 你 已 停 經 、 多 年 沒 有 性 行 為 或 已 做 了 結 紮 手 術 , 你 仍 應 該 接 受 子 宮 頸 細 胞 檢 驗 。 已 接 受 了 全 子 宮 切 除 手 術 ( 切 除 整 個 子 宮 的 外 科 手 術 ) 或 從 未 有 過 性 行 為 的 女 性 則 不 需 接 受 子 宮 頸 普 查 。 如 果 不 肯 定 的 話 , 可 請 教 你 的 醫 生 。

決 定 是 否 需 要 接 受 子 宮 頸 普 查 的 流 程 表 :

[子 宮 頸 普 查 的 流 程 表 ]

[小 測 驗 ]

   
返 回 頁 首
上 一 頁
下 一 頁
   


轉寄給朋友